1. 只接受即日上午11時至凌晨12時之收銀機發票正本,並須於同日換領泊車優惠。若發票為手寫收據,必須同時出示相關之電子貨幣付款收據信用卡存根(包括信用卡、易辦事或八達通)及手寫收據,以作核對。如顧客只出示電子貨幣付款收據,恕不能換領泊車優惠。
2. 顧客須親身出示於又一城商戶累積購物滿港幣600元或以上(以折扣後淨價計算)的即日收銀機發票正本換領泊車優惠。
3. 網上購物、郵購、電話訂購、慈善捐款、銀行、換貨、退貨/退款、帳單繳費、購物卡增值、八達通增值之商戶收據及已換領泊車優惠之商戶收據恕不接受。
4. 購買又一城購物禮券及又一城商舖的購物禮券/現金禮券/購物卡/儲值卡之商戶收據恕不接受。只有使用以上禮券或卡付款之購物收據方可換領泊車優惠。
5. 若顧客出示之單據屬分期付款或部份付款/訂金,只有已付之實際金額方可計算於當日之購物總金額內。
6. 每張單據之金額不可少於港幣100元。
7. 每張商戶單據及信用卡簽賬存根只可供一人換領免費泊車優惠乙次。
8. 於換領泊車優惠時,客人須接受顧客服務員記錄發票上之資料。同時,太古地產管理有限公司有權複印其發票以作核實之用。
9. 所有優惠不可更換或兌換現金。
10. 此泊車優惠將於客戶換領優惠時從其總泊車收費內扣除。
11. 每人每日最多只可換領泊車優惠乙次。
12. 每輛車每天只可享由又一城顧客服務處(UG層或LG2層)所提供之兩小時免費泊車優惠(消費滿港幣600元)乙次,而此兩小時免費泊車優惠只能供一輛汽車使用。
13. 優惠只適用於停泊在又一城P1至P3層之車輛。
14. 以上優惠不可與其他泊車優惠同時使用。
15. 受停車場條款及細則限制。
16. 太古地產管理有限公司及又一城商戶之職員均不能參加。
17. 如有任何爭議,太古地產管理有限公司保留一切之最終決定權。